各县(市、区)旅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将导游IC卡更换为电子导游证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属地监管职责,强化服务意识,现将我市换发电子导游证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电子导游证的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全面完成线上申请、审核
2017年5月1日至5月30日 打印、发放电子导游证
二、核发电子导游证的工作流程
(一)导游可下载“全国导游之家”APP(支持安卓和苹果系统两个版本,可在各大应用市场下载)申请电子导游证,也可登录网站http://jianguan.12301.Cn,进入“导游入口”在线申领电子导游证,由承担导游注册职能的行业协会、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的旅行社完成导游信息核实确认,并由具有导游证核发权限的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完毕后,导游可在APP上获取电子导游证。
(二)承担导游注册职能的行业协会、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的旅行社登录网站http://jianguan.12301.Cn,进入“旅行社和行业组织入口”在线完成导游信息核实确认,在提交到具有导游证核发权限的旅游主管部门审核。
(三)具有导游证核发权限的旅游主管部门登录网站http://jianguan.12301.Cn,进入“旅游管理部门入口”完成电子导游证审核,颁发电子导游证。
三、办理电子导游证的注意事项
(一)关于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施行(2013年10月1日)以后,因按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被取消导游资格证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电子导游证。
(二)电子导游证换发以导游资格证为准。对于“无导游资格证、导游资格证与身份证信息不匹配、导游资格证编码规则与国家旅游局统一规则不符”等情形的人员,无法换发电子导游证。如确属信息录入有误等客观原因的,导游在平台上个人信息确认过程中,向所属旅游主管部门提出资格审核申请,在线完成相关基本信息录入并上传导游资格证图片,经所属旅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导游可以继续在平台进行电子导游证申请流程。
(三)导游身份信息、导游等级、语种信息与平台初始显示不一致,导游应在线提交变更申请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经所属旅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继续进行电子导游证申请流程。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
电子导游证换发是今后导游管理的基础,此次换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积极开展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各地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组织辖区内导游、旅行社参与换证,并及时解决、反馈换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换证工作如期完成。
(二)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管理
各地要熟练使用平台、APP、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对导游、旅行社的动态管理。旅游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质监执法人员使用“全国旅游监管”APP,开展导游身份核实、导游执业信息核验等执法工作。导游使用“全国导游之家”APP开展导游服务,查看带团信息、展示电子导游证、向游客发送消息等。景区通过平台、国家旅游局官网核实导游身份,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国旅游服务监管”进一步核实行程单信息。游客关注微信公众号“全国旅游服务”,验证导游身份并对导游服务进行点评。
(三)严格遵守换证工作纪律
各地在换发电子导游证过程中,不得向导游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应认真做好导游信息审核、确认,确保导游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对确无导游资格证、导游资格证号与编码规则不符的人员,不予换发导游证。在电子导游证换发过程中,出现篡改信息、玩忽职守等情形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
全市旅行社、行业组织请与2017年3月30前联系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科咨询“全国旅游服务监管”(http://jianguan.12301.Cn)中的用户名(联系电话:0817-2666800)。
南充市旅游局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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