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旅行社及分支机构的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推进非行政审批备案制度改革,减少非行政审批备案工作环节,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结合我市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管理实际,经市旅游局研究决定,自2017年1月9日起将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登记及日常监管工作全面由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旅行社分社设立条件及备案流程
2.旅行社服务网点设立条件及备案流程
3.旅行社分支机构变更备案流程
4.旅行社分支机构注销备案流程
5.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备案登记表
6.旅行社分支机构变更备案登记表
7.旅行社分支机构注销备案登记表
8.旅行社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表
9.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业务办理联系方式
南充市旅游局
2017年1 月 3日
附件1
旅行社分社设立条件及备案流程
一、设立范围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即分社可以在南充市行政区域内设立,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设立。
二、设立数量
《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均没有对旅行社设立分社数量做限制,旅行社设立分社的数量,包括在同一区域、同一城市设立分社的数量,由旅行社根据经营服务的需要决定。
三、分社名称
分社的名称中应当包含设立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和“分社”或者“分公司”字样”。
四、经营范围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既可设立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也可以设立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还可以设立经营国内、入境和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增存的质量保证金分别为5万元、30万元、35万元。
五、质量保证金管辖地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旅行社设立分社应当向设立社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相应数量的质量保证金,而非在分社设立地开设质保金账户增存质量保证金。
六、设立条件
(一)有固定的、满足业务经营需要的营业用房;
(二)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三)传真机、复印机;
(四)具备与旅游主管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七、备案资料
(一)《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备案登记表》原件;
(二)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三)设立社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四)分社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
(五)分社负责人的履历表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
(六)设立社为分社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
(七)设立社与分社(服务网点)员工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
(八)营业用房合同及办公设施情况证明。(住宅房须居委会同意)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上均需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设立社公章。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设立社授权的委托书,设立社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设立社公章。
八、备案程序
(一)设立社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设立社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提出分社设立备案申请,并提交相关备案资料;
(三)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分社设立备案后,登录四川省旅行社网上管理系统(http://118.112.180.50:88/)制作《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通知设立社(分社)领取《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
(五)县(市、区)旅游局主管部门在“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平台注册旅行社(分社)的用户名,并进行填报使用培训。
附件2
旅行社服务网点设立条件及备案流程
一、设立范围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放宽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政策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发〔2015〕211号)规定,允许设立社在所在地的省(市、区)行政区划内及其分社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内设立服务网点,不受数量限制。
二、设立条件
(一)应当设在方便旅游者认识和出入的公共场所;
(二)营业面积和设施、设备应当满足招徕、咨询服务的需要。
三、服务网点名称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名称和备案管理等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09〕215号)规定,旅行社服务网点名称应当由设立旅行社名称、服务网点所在地地名和“服务网点”三部分构成。
四、备案资料
(一)《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备案登记表》原件;
(二)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三)设立社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四)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
(五)服务网点负责人的履历表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
(六)设立社与分社(服务网点)员工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
(七)营业用房合同及办公设施情况证明。(住宅房须居委会同意)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上均需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设立社公章。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设立社授权的委托书,设立社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设立社公章。
五、备案程序
(一)设立社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服务网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设立社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向服务网点所在地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提出旅行社分支机构变更备案申请,并提交相关备案资料;
(三)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对所在辖区设立社服务网点备案后,登录四川省旅行社网上管理系统(http://118.112.180.50:88/)制作《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通知设立社领取《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附件3
旅行社分支机构变更备案流程
一、变更类别
(一)因设立社名称、许可证编号变更的变更
(二)旅行社分支机构经营地址变更
(三)旅行社分支机构名称变更
(四)旅行社分支机构法人代表人变更
(五)旅行社分支机构业务范围变更
二、备案资料
(一)《旅行社分支机构变更备案登记表》原件;
(二)分支机构新换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
(三)原《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原件;
(四)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限设立社名称、许可证编号变更的变更提供);
(五)设立社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限设立社名称、许可证编号变更的变更提供);
(六)旅行社分支机构法人代表人的履历表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设立社的任职文件(仅法人代表人变更提供);
(七)设立社为分社增存或减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仅分社业务范围变更提供);
(八)租房合同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仅经营地址变更提供)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上均需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设立社公章。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设立社授权的委托书,设立社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设立社公章。
三、备案程序
(一)设立社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旅行社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设立社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向旅行社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提出旅行社分支机构变更备案申请,并提交相关备案资料;
(三)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对所在辖区旅行社分支机构变更备案后,登录四川省旅行社网上管理系统(http://118.112.180.50:88/)制作《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通知设立社领取《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附件4
旅行社分支机构注销备案流程
一、备案资料
(一)《旅行社分支机构注销备案登记表》原件;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注销该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有效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
(三)《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证及证明》原件。
(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上均需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设立社公章。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设立社授权的委托书,设立社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设立社公章。
二、备案程序
(一)设立社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设立社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证明注销手续;
(三)设立社持分社注销证明文件办理保证金取款手续,领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分社注销流程);
(四)设立社凭《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退回保证金相关手续(分社注销流程)。
附件5
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备案登记表
设立社
名称
|
|
许可证
编号
|
|
设立社
注册地址
|
|
联系电话
|
|
设立项目: □ 旅行社分社 □ 旅行社服务网点
|
旅行社分支机构情况
|
名称
|
|
经营
场所
|
|
邮编
|
|
业务
范围
|
|
负责人
|
|
手机
|
|
电子
邮箱
|
|
联系
电话
|
|
投诉
电话
|
|
传真
电话
|
|
成立日期
|
|
分社保证金数额
|
|
分支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所属部门职务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
|
|
|
|
|
|
|
|
|
|
|
|
|
|
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旅游主管部门意见
|
经办人: 复核人:
联系电话: 旅游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备案登记证
编号
|
|
发证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旅行社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旅行社盖章)
附件6
旅行社分支机构变更备案登记表
设立社
名称
|
|
许可证
编号
|
|
分支机构名称
|
|
备案登记证编号
|
|
变更项目: □ 旅行社分社 □ 旅行社服务网点
|
变
更
事
项
|
项 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名 称
|
|
|
经营场所
|
|
|
负责人
|
|
|
经营范围
|
|
|
联系电话
|
|
|
邮政编码
|
|
|
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旅游主管部门意见
|
经办人: 复核人:
联系电话: 旅游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换发备案登记证编号
|
|
换证时间
|
|
|
|
|
|
|
|
|
|
|
|
|
旅行社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旅行社盖章)
附件7
旅行社分支机构注销备案登记表
设立社名称
|
|
许可证编号
|
|
|
设立社注册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注销项目: □旅行社分社 □旅行社服务网点
|
|
分
支
机
构
注
销
情
况
|
名称
|
|
|
备案登记证
编号
|
|
质保金
数额
|
|
|
经营场所
|
|
|
经营范围
|
|
负责人
|
|
手机号
|
|
工商注销证明
|
通知书号码:
|
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旅游主管部门意见
|
经办人: 复核人:
联系电话: 旅游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旅游主管部门意见
|
|
|
|
|
|
|
|
|
|
|
旅行社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旅行社章)
附件8
旅行社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表
□ 分社 □ 服务网点
说明:将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附在此页后。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贴照片)
|
民族
|
|
文化
程度
|
|
专业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的主要工作
|
|
职称
|
|
证书名称及号码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从
事旅游及相关工作经
历
|
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9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旅行社业务办理联系方式
一、南充市旅游局
办理部门:质量规范管理科
联 系 人:刘 欣
联系电话:0817—2666800
地址及邮编: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 637000
二、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
(一)顺庆区旅游局
办理部门:审批股
联 系 人:周建勋
联系电话:13990791999
地址及邮编:顺庆区果城路13号顺庆区政府政务大厅2楼文化局窗口 637000
(二)高坪区旅游局
办理部门:行业管理股
联 系 人:龚 明
联系电话:13990876488
地址邮编:高坪区沁园路18号 637100
(三)嘉陵区旅游局
办理部门:质量规范与管理股
联 系 人:李琳琳
联系电话:13890799185
地址及邮编:南充市嘉陵区政府大楼8533室 637900
(四)阆中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局
办理部门:市场管理股
联 系 人:唐 力
联系电话:6229922
地址及邮编:阆中市七里开发区巴都大道88号,637400
(五)南部县旅游局
办理部门:旅游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马国伦
联系电话:0817—6908190
地址及邮编:南部县金葫路8号行政中心附1楼,637300
(六)西充县旅游局
办理部门:规划和市场开发股
联 系 人: 谢小冰
联系电话:13688236253
地址及邮编:西充县人民政府9楼,637200
(七)仪陇县旅游管理局
办理部门:办公室
联 系 人: 张 蕾
联系电话:0817—5152033
地址及邮编:仪陇县人民政府八楼,637676
(八)营山县旅游管理局
办理部门:行业管理股
联 系 人: 张梦瑶
联系电话:0817—8228957
地址及邮编:营山县正西街48号 637700
(九)蓬安县旅游局
办理部门:质量规范管理股
联 系 人:沈 丽
联系电话:0817—8880039
地址及邮编:蓬安县相如镇丝绸街2号,637800
上述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报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科予以修改,并将以官网实际公布为准。